影/羊肉爐冷凍包爬長蛆!衛生局公布稽查結果 爆料網友再度發文了
【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女網友表示買了王家燻羊肉回家,發現羊肉塊有長蛆蟲,但店家居然不承認是他們自家的羊肉, 沒有想改進的意思,也不道歉,所以只好公開檢舉,讓警察機關食安單位介入調查。
翻攝自爆料公社
女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吃王家燻羊肉已經1、20年了,常常跟朋友介紹這家羊肉爐真的很美味好吃,11月1日去買王家燻羊肉爐,外帶12份羊肉爐,帶著12份冷藏包裝回台中分送給朋友吃,沒想到隔天11月2日,朋友在吃羊肉爐的過程,發現羊肉塊有長蛆蟲,所以才PO網,沒想到引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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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說,之前有PO文但是刪文的原因,是因朋友品嚐到的,沒有經過朋友的同意,就直接po文,怕造成朋友的困擾才刪文,現在朋友看到新聞媒體報導,憤怒指控,店家居然不承認是他們自家的羊肉, 沒有想改進的意思,也不道歉,3日上午打電話到店家表明身份,店家立馬掛了電話,態度十分不好,之所以po這篇文,是澄清說的都是事實,好讓人知道食安問題重要性,所以只好公開檢舉,讓警察機關食安單位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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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羊肉爐業者外帶調理包疑似有病媒出現情形,恐有食品衛生安全疑慮一事,衛生局接獲通知後於當日(3日)派員前往稽查該餐飲業者,現場稽查結果場區及環境符合規定,產品責任險亦符合規定,另要求該業者加強原料驗收管理,倘有品質不佳不得使用,調理包裝時避免食材遭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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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原料驗收、保存及有效日期檢查,有助於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